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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4月1日施行 药店24小时营业
青岛新闻网  2004-02-17 14:03:35 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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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2月16日电 为加强药品经营许可工作的监督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制定并发布了《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这个办法将于2004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提高了药品批发企业的准入条件。根据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必须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等。

  根据规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具备能够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保证24小时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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