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青岛日报版面图 > 10 > 正文
何为金融混业
青岛新闻网  2004-02-17 00:00:00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金融专家向记者介绍,“金融混业”这个概念目前没有严格定义。从组织形式上看,金融混业可以有以下三种形式:

  一种是不同的金融机构之间没有产权纽带关系而相互代理产品。这种形式现在已经存在,如银行代理销售基金和保险产品,在法律上也没有障碍。这种形式一般不被认为是真正的混业。

  另一种是法人混业,即一个金融企业的法人机构同时经营银行、证券、保险其中两种或两种以上业务。在我国,这种形式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曾出现过,但它与目前分业经营的法律框架是抵触的,不被法律所允许。

  第三种是集团混业,一个金融企业或者非金融企业通过控股或设立子公司的方式,在金融行业内部提供银行、证券、保险等多种金融服务。目前,这种方式没有法律障碍,而且在我国实际上也已经客观地存在了。

  专家认为,金融混业有助于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有助于金融各个领域发挥协同作用,有助于对风险系统监管。

  

  

页面功能  【 】【 小字】【 】【打印】【关闭

  ■ 发表评论
 
内容
 ■ 超级链接
·足不出户来看房 网上房展建议征集
·爱 就这样做...你我青少年特别诊所
·北京交大MBA学历学位班热招中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EMBA正在热招
·名模姜馨田出任青岛购物网鲜花使者
·足球彩票"进球游戏彩票"2月18发行
·中外对决 洋品牌为什么洋不起来?
·2月19日,零距离接触英国大学!
·金锚牌超盘表 一芯两用一表难求
 

 相关链接:


 ■ 站内检索

青 岛 啤 酒
感品牌创造价值
百年青啤 盛世庆典
青岛晚报新E代
阳光海健身会所
健康 阳光 海

新闻网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鲁ICP证 000149

青岛新闻网读者留言板 值班电话:86-532-293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