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2003年8月,国务院决定在浙江、山东、江西、吉林、重庆等8省市率先进行农信社改革试点。
根据山东省改革方案,我市市区联社、城阳联社和开发区联社合并组建一家农村合作银行,即墨、平度、莱西、胶州、胶南联社实行一级法人体制。青岛市联社继续保留,承担对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的管理职责。
早报讯“这次改革由中央政府支付改革成本,给农村信用社一定的资金支持,这在新中国历史上还没有先例。”在昨天的有关会议上,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的王丽艳副行长对这次改革充满了期待,她用“馅饼+稀饭+咸菜”来形容央行对这次改革的支持。
王丽艳称,央行对我市的改革资金支持全部采取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的方式,支持额度为6.1亿元。这么大一笔资金用来给8家联社置换不良资产,这确是一个诱人的“馅饼”。农村信用社在取得票据的2年期限内,人民银行将按照1.89%的年利率付息给信用社,同时清收不良贷款的全部所得,也将归信用社所有。应该说,“央行把馅饼和稀饭、咸菜都给信用社备好了。”
据了解,要获得这些优惠的门槛也很高。例如,两年后票据到期兑付时,不良贷款率要下降50%。通过抬高门槛,促使改革尽早达到预期效果。(记者陈呈晓)
原有社员股金
肯定不“缩水”
清产核资是深化改革的关键环节,如果清产核资后资不抵债,社员的利益能否受到损失?对此,青岛银监局的陈裕恒书记给信用社打了“预防针”——资不抵债的,不得对原有社员股金进行折价、缩水。
据测算,我市信用社要全部达到认购专项票据的规定条件,至少需要增扩股金2.3亿元。增资扩股分资格股和投资股两种股权,对农户、个体工商户和法人机构社员的股金,在自愿的前提下,转为资格股或投资股。愿意退股的,按照1:1的比例退股,不得强迫社会公众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