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垃圾生产商应负“首责”
提案人:朱宗令
提案内容:
近年来,办公、生活中使用的电脑、手机、电视机、打印机等电子产品以惊人的速度激增,它们报废后产生的电子垃圾对环境构成了严重污染。承担首要责任的不是消费者,而是生产者,根据“污染者付费”的原则,“生产者延伸责任”使生产者不仅要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负责,还要对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对环境的影响负责:一是要求生产商在产品使用寿命终结后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应当承担经济和具体的责任。二是生产者要承担提供其所供应的产品的有关环境特性,以及该产品如何以环境可接受的方式再利用或再生等的信息责任,并通过企业自愿、法律强制和经济手段刺激等方式实施。
此外,处置电子垃圾的重要手段是建立电子垃圾回收和拆解的正规渠道和行业。由于在投资初期,因技术、工艺、规模、政策等方面的原因,旧电子拆解业很难赢利。但随着《电子信息产品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出台,这个行业今后一定会成为一个独立的、有发展前途的行业,成为投资热点。
胶州湾湿地保护和重建刻不容缓
提案人:民盟青岛市委
提案内容:
青岛胶州湾的沧口海滩上世纪70年代曾是盛产蛤蜊的地方,但由于各种原因,该海滩现已很难找到鲜嫩可口的蛤蜊。50年代调查时,该区域的105种生物在1993年调查时仅有5种。虽然这反映的仅是物种大量减少的问题,但足以说明胶州湾及其湿地的保护和重建已刻不容缓。
现对有关胶州湾湿地的保护、恢复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政府管理部门应与湿地保护专家合作,制定相关的湿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二、保护及恢复胶州湾湿地生态系统,建立湿地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积极治理现有的污染,削减和控制氮、磷污染物的入海量。改变土地利用和农药的使用,由使用具有毒性的、长效的和生物积累的农药,而转向使用迅速分解和非目标有机体毒性小的农药;三、合理控制围涂造地,控制滩涂水产养殖和海水养殖密度要保护近海海域水质;四、地下水的开采要控制,要进行地下水的回灌,确保地下含水层有充足的水量。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积极开展污水和中水回用;五、在湿地保护区,禁止采沙、养殖、开垦耕地、破坏植被等活动,不建或少建新的工程项目、旅游设施。已经开垦的土地应禁止使用化肥及化学农药。已建成的工程项目和旅游设施要全面达标排放;六、通过生态技术或生态工程对退化或消失的湿地进行修复或重建。在红岛地区,应该恢复原有的潮沟通道,增加纳潮量,恢复原有的地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