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功能 【 】【大 中 小字】【 】【打印】【关闭】
郝女士问:2003年11月,我在上班途中被摩托车撞伤,单位没有认定为工伤,请问我的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 律师: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因道路交通事故致伤,如果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即是工伤:一是机动车;二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主要责任。
郝女士问:2003年11月,我在上班途中被摩托车撞伤,单位没有认定为工伤,请问我的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
律师: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因道路交通事故致伤,如果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即是工伤:一是机动车;二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主要责任。
相关链接:
下一篇:
新闻网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鲁ICP证 000149青岛新闻网读者留言板 值班电话:86-532-293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