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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通过本市GSP认证 上海600药品零售企业面临关门
青岛新闻网  2004-02-12 14:04:55 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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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记者 尹智

  记者近日从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本市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认证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目前仍有近600家药品零售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没有通过GSP认证,今年面临关门的危险。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SP认证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药品经营企业分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及药品连锁经营企业等几种,情况比较复杂。其中,药品批发企业与药品连锁经营企业大多能通过GSP认证。而全市近1700家药品零售企业中,经营状况参差不齐,有些单体药店的硬件软件都与GSP认证的要求相去甚远,短时间还难以作很大调整,所以,通过GSP认证尚有相当难度。

  不过,这位负责人又说,到今年6月30日大限之前,到底会有多少家不能通过GSP认证而最终难逃关门厄运,现在还很难作出较准确的估计。一是现在还未通过GSP认证的企业还在尝试各种各样的努力,要么努力达标,要么加盟大型药品零售企业,成为其连锁店;二是药监部门正在通过培训、督促等手段力争将一些困难企业扶上马,送一程,把不能通过GSP认证的企业数降到最低。

  GSP认证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简称,是我国药品质量管理与国际接轨的一个具体步骤和先进模式,它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药品经营的进、销、存全过程。2000年4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00年11月至12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印发GSP检查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关于进行GSP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认证试点工作开始实施。

  2001年10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快GSP认证步伐和推进监督实施GSP工作进程的通知”,规定2002年年底前,完成对全国大中型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以及大型零售企业实施GSP改造并完成GSP认证工作;2003年年底前,对所有地市级以上城市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和中型零售企业实施GSP改造并完成GSP认证工作;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药品经营企业的GSP改造和GSP认证工作。对那些不能按照规定期限实施GSP改造、未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根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取消其药品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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