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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在厦门可办5年期《台胞证》
青岛新闻网  2004-0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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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厦门2月11日电 2月11日,中国公安部授权厦门先行启动办理5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台湾居民首次实现在大陆办理5年期《台胞证》。

  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副处长曾嘉贤介绍,《台胞证》是台湾居民出入大陆的有效证件,分为一次性和5年期两种。上世纪90年代两岸还没有开通“厦金航线”、“两马航线”时,台湾居民一般通过港澳才能进出大陆。当时大陆为了方便台胞,委托中国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的签证处和港澳的中国旅行社来办理《台胞证》。目前,中国大陆只有厦门、福州、海口、三亚和上海等五个城市可以办理一次性《台胞证》,而现行5年期的《台胞证》还只能到港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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