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青岛早报版面图 > A6 > 正文
技校取消委培费 收费标准参照大中专院校执行
青岛新闻网  2004-02-12 00:00:00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早报讯 日前,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文件,调整了我省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的收费标准,我省技校招生将实行“并轨”,不再收取委托培养费。

  收费标准调整后,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术学院)的收费标准将参照大中专院校执行,即技工学校理工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年2500元,文法财经类专业每生每年23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4500元;高级技工学校(技术学院、其他技工学校举办的高级技工班),文法财经类专业每生每年34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3600元。住宿费统一按每生每年500元的标准执行。(本报记者)

  

  

页面功能  【 】【 小字】【 】【打印】【关闭

  ■ 发表评论
 
内容
 ■ 超级链接
·足球彩票"进球游戏彩票"2月18发行
·爱我吗?爱我就送"来自百盛"的情人礼
·相约崂山百货 让爱耀"靓"情人节
·市委党校学历班次热招大专大本班
·中外对决 洋品牌为什么洋不起来?
·北京交大MBA学历学位班热招中
·2月19日,零距离接触英国大学!
·梅艳芳精彩遗作 热销青岛购物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EMBA正在热招
 

 相关链接:


 ■ 站内检索

青 岛 啤 酒
感品牌创造价值
百年青啤 盛世庆典
青岛晚报新E代
阳光海健身会所
健康 阳光 海

新闻网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鲁ICP证 000149

青岛新闻网读者留言板 值班电话:86-532-293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