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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昨天晚上,某集团东部分公司,在无任何施工手续的情况下,趁天黑施工,擅自挖掘株洲路路面15平方米,破坏人行道4平方米,严重破坏了株洲路的环境。对如此目无法纪的野蛮行为,崂山城管四中队在对现场进行取证后,对施工单位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朱人杰姜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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