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调队对市区400户居民家庭抽样调查显示,2003年,我市居民的经济收入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万元大关,达10075.32元,同比增长15.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9%。面对这一数字,一些市民表示出了惊讶和疑惑:“我能挣这么多吗?”
多数人有错觉
市城调队住户处邱黎明对于人们的疑惑颇为理解。他说,一提起“可支配收入达到多少”,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工资收入。
其实,这一数字远不是“工资”的概念。比如说你去年从银行里得到的每笔储蓄和国债的利息,你每次卖了废旧报纸以及卖掉房子等的出售财物所得的收入,再比如你提取的公积金,你炒股、分红等得所得,以及亲戚朋友馈赠的礼物等等,都属于“可支配收入”的范围。
可支配收入怎样算
据介绍,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城市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计算公式是: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记账补贴。2003年我市市区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为11203元,扣除交纳的所得税、社会保障费之后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075元,比2002年增长15.5%。
随机抽样测算严谨
市城调队住户处张茂海处长介绍说,我市城市住户调查的样本户,是严格按照国家的抽样方案,采取分阶段等距抽样的方法抽选出来的。同时,每三年进行一次几千户的大型专题调查。由于遵循了随机原则,使抽选出的调查户在市区分布较均匀,代表性较高。
调查户的记账资料收回后,按照国家住户调查制度的要求进行审核、分类、编码,然后录入到计算机中汇总出有关数据。
实际收入数还要高
张茂海透露,由于种种原因,由于部分收入特别高的居民家庭(如私营业主等)不愿接受抽样调查,另一部分居民的“灰色”收入未能完全统计在内。实际上,青岛市区居民2003年真实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要大于抽样得出的10075元这一数字。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