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李隽琼
人保财险和中国人寿,这是中国内地最大的两家保险商,他们的偿付能力分别是国家监管标准的1.9倍和5.6倍。
偿付能力,是指一家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也是其最核心的竞争力指标。在昨天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首次披露了内地保险“双雄”的偿付指标。去年3月底,中国保监会曾公布了2003年保监会一号主席令——《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监测设置了防线,当时规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低于30%必须停业。
去年11月,人保财险在香港上市,成为第一家在境外上市的国有金融企业;12月,中国人寿在纽约和香港两地同步上市,创造了当年全球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融资额的最高纪录。通过上市,这两家公司共筹集了约354亿元的资金,资本实力大增,也提高了其偿付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令境外投资者松了一口气。
不过,上市融资只是中国保监会支持保险公司增加资本金的一种方式。
中国保监会透露,当前,境内外投资者普遍看好中国内地保险业的发展前景,向保险业投资入股的积极性非常高。保监会正在准备修订《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暂行规定》,为吸纳各方面的资金进入保险业创造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