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主要城市的房地产价格保持上涨态势,加上政府采取刺激住房消费的措施,个人房地产投资增加较快。据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统计,2003年山东省个人消费贷款新增加316.2亿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新增加220.7亿元,占消费贷款新增额的69.8%。
个人购房主要分三类:一类是消费性购房,以个人自住为主要特点;第二类是投资类购房,即投资房产,期待增值;第三类是投机类购房,即大批量低价买进房产,将房价“炒”高后再高价抛出,纯以投机获利为目的。人们常说的“炒房”族,主要指第二、第三类购房者。
与华东其他省会城市相比,济南市的平均房价处在中等偏下水平。业内人士分析,这与“炒房”者所占比例尚小有关。在“炒房”现象较普遍的上海、杭州等城市,已经出现了“炒房”者人为惜售、哄抬房价的现象。据上海市统计局抽样调查,以套为单位计算,目前上海投资性购房的比例已达16%,单价在每平方米7000元以上的房屋,投资性和投机性购房总比例已占39%。
“炒房”现象趋多在于有利可图。山东省银监局局长王进诚认为,近年来银行存款利率不断下调,股市又长期低迷,这就使相当一部分资金流向房地产市场。一般情况下,住宅用房的投资回报率约为6%~8%,商铺的投资回报率为8%~12%。好的商铺6年~8年就能收回投资,以后就是纯利了。如果将纯利年限的收益与资本回收期的收益相加再除以总的使用年限,那么商铺的投资收益率可达到20%以上。如果再人为“炒作”的话,利润更大。
近年来,山东省小城镇建设的步伐明显加快,一些中心城市快速扩张,加上交通条件的改善,拉升了土地价格。特别是济南、青岛等地区,房地产升值较快,“炒房”一族正在增多。笔者在位于济南市玉函路一家名为“百替房产”的房屋中介所了解到,通过这家中介所对外出售的房屋,新房比例占50%,其中很多新房是投资者在价格较低时买下的,转手后获利颇丰。
几天前,又一处位于济南南部的高档楼盘准备开工建设,打出广告的当天就迎来上百名咨询者,有的客户准备在此一次性购买多套房产。“真正的好房子不多,这里有山有水,将来肯定能升值!”正在填写购买意向表的任先生说。
与济南相比,青岛市的房价除了市场因素外,政府主导下的拆迁行为客观上也使一批“炒房”者受益。青岛市区一名姓李的退休职工在青岛栈桥附近买下几处旧房产。就青岛市目前的政策来说,几年前花十几万元买下的一处门头,一旦政府让搬走补偿将是40多万元。李先生庆幸地说:“有了这几处房产,我心里踏实多了。现在还想多买点,但可能已经没有房源了。”
编后:“炒房”是一把双刃剑,既可能活跃市场,也可能搅乱市场。专家分析,要冷静看待“炒房热”,政府要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事实上,在上海、杭州等房价攀升较快的城市,当地政府正在考虑采取措施抑制房产投机行为。如为限制投机炒作房地产的行为,上海正在酝酿对预购新建商品住房,在期房阶段不得转让的对策;同时抓紧实施商品住房交易的网上合同备案制度,控制以出租为购房目的的投资需求,限制以伺机涨价时再抛售从而获取收益为购买目的的投资炒作。杭州市也在考虑对以投机获利为目的的房产交易征收额外的费用等。另外,两地还在加快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弥补“炒房”造成的消费断层现象,平抑房地产市场。因此,“炒房”者在憧憬房价上涨的美好前景时,还要充分估计可能的风险,否则,会像买错了股票一样被深度“套牢”,悔之晚矣。
(黄晋鸿 吕福明)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2月11日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