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图:自考既然是国家承认的,为什么社会又不承认?
核心提示
2月,春寒料峭的季节。自考生梁衡正着手创建一个维护自考生权益的网站。
2003年12月3日,重庆市人事局与市政府办公厅在媒体上发布了一条关于招录秘书的启事,要求学历为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004年1月5日,重庆市人事局在媒体上刊登2004年报考国家公务员候录库的简章明文要求,只针对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梁衡与其他自考生认为这样的启事和简章,使自考生成了被歧视的对象。“《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赋予自考生的平等权利被漠视了。我们要的不是公务员考试,要的是公平!”梁衡们疾呼。
市政府:不是歧视问题在于标准高低
那么,政府部门将自考生拒之门外,究竟出于何种考虑?记者走访了市政府办公厅。
人事处刘先生认为,办公厅此次不录用自考生,不是歧视与否的问题,而在于用人单位的标准高低。他认为,在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过程中,政府对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
人事局:尊重用人单位要求
面对沸沸扬扬的自考生投诉,市人事局认为自己的做法没有错,“我们尊重用人单位的合理要求。”市人事局公务员处丁处长说。
丁说,用什么样的人,每个单位的情况不一样。“只要它们的要求是合理的,我们便不反对。事实上,用人单位对人才提出的学历要求,大多是为了调整人才和知识结构。”
自考办:重庆应有开阔胸襟
市自考办信息中心处长周呈维说,社会对自考生的偏见普遍存在,但在经济发达的地方如浙江、江苏一带,自考生毕业时,同样可领到派遣证和就业通知书,户口在当地也可以解决。不仅是公务员招录,其他社会用人单位对自考生也不另眼相待。“重庆作为一个直辖市,应该有更开阔的胸襟。”
“自考暂行条例”仍然有效
教育部自考办自考综合处处长刘粤平答记者问
记者:自考生被公招拒绝门外算不算歧视?在这个案例中,企业或部门这种用人的自主权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是何种关系?
刘粤平:公务员招考条件历年都在变化,用人单位要求高素质人才,本无可厚非,但自考生的证书效力及待遇等问题,国家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这不是由谁随意说说就可以算数的。目前,国务院“自考暂行条例”仍然有效,我们必须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任何部门和个人应该严格执行。
数千人支持
反歧视主张
在重庆自考网上,梁衡用网名
LEO43将反对歧视自考生的观点发表了出来,旋即赢得数千人支持。
网友“自力更生”:其实考不考公务员并不重要,关键是歧视让人心寒。
网友 p egy:我们自考生也应该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努力了,不然我们以后怎么在社会上立足?
网友 z
xll:这种做法对自考生是一种打击,其实考公务员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但是重庆市人事局代表国家行政机关,这样的做法对社会影响太大,并且与国家法律也是相抵触的。
拒招没违法
宋涛(重庆中豪律师事务所副所长)
从法律角度讲,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政府部门招录公务员拒录自考生并没有违法,因为用人单位有用人自主权,只是价值取向的问题。
即使国家明确规定自考文凭和普高文凭具有同等效力,但国家只保障所有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并不保证所有的本科生都能就业。
歧视:自考生不如普高生
虽然全国自考已有23年历程,重庆自考也有20年之久,在有些人的潜意识里,依然保留着一种惯性思维———自考生不如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时,梁衡们也面临着这样的诘问,“高校扩招后,尚未彻底解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凭什么非得用自考生?再说,每个部门的具体情况也不一样,用什么样的人才是我们自己的事。”
梁衡们认为,“在同等条件下,自考生如果不符合要求,用人单位完全可以拒绝。关键是用人单位竟连给自考生参与竞争的机会都抹煞了,而且还是政府机关、人事部门带头这样做。这对整个社会产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可想而知!”
梁衡们认定这是一种歧视。一个人被歧视的后果是什么?就是你再怎么努力都没用。
维权:不要考试要机会
梁衡所在的自考群体人数,20余年来全国有4000多万,其中重庆有40多万,受到歧视的梁衡们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四下奔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和理解到,推动社会进步和维护基本权利的最好方式就在于点点滴滴甚至斤斤计较的对个人权利的反复坚持。
再过4个月,梁衡便可领到西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自考本科文凭。从1999年7月算起,他花在自考专科和自考本科上的时间为4年半。通过自考本科考试,并未给梁衡带来好心情,“对于我们自考生而言,很少有人怀疑自考文凭的含金量。但在一些用人单位眼里,却形同废纸。”
梁衡这句话是针对两次公务员招录启事而言的。2003年12月3日,重庆市人事局与市政府办公厅在市内媒体上发布了一条关于招录国家公务员的启事,要求学历为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2004年1月5日,市人事局在市内媒体上刊登的2004年报考国家公务员候录库的简章,也要求只招录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我们要的不是公务员考试,要的是公平。”梁衡说,“为什么重庆数十万自考生会被长期拒之国家公务员的门外?自学考试既然是国家文凭,本应具有和普通高校一样的待遇,而且,国家已把鼓励自学成才列入了根本大法,在《教育法》中也早已明文规定:自考生毕业后应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权利。”
质问:沿海地区认可重庆为何不行
梁衡认为,作为国家机关的重庆市人事局这一做法无疑会严重挫伤广大自考生的积极性,并在社会上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作为主管国家机关人员招聘的直辖市人事局都不能保证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怎么能够体现自考“国家学历”的地位?国家机关都不承认的自考文凭,又怎能指望被社会所认可?!
对此,梁衡打电话向市人事局咨询,工作人员告之“本次招录公务员不要自考生。”
梁衡从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得知,自考文凭在沿海地区得到广泛的认可,但重庆出现这样的情况他也不清楚究竟是为什么,而且这样的事并不是第一次发生,历年重庆市公务员招聘都出现过同样的投诉。
行动:着手创建维权网站
在网上,梁衡把重庆2001年上半年到目前的有关公务员考试的简章和启事粗略浏览了一遍后,他更坚信自己的观点。2001年至2004年的公务员候录库都只要普通高校毕业生。
除此之外,在公布的将近4000个公务员岗位中,明确标明只限“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有947个。
为了维护自考生的权益,梁衡特意买回大量电脑书籍加紧学习,他设想建一个真正属于自考生的维权网站,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