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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采取强化措施 严把禽类商品入市关
青岛新闻网  2004-0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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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一段时间,针对禽流感在国内部分省市发生的疫情,市工商部门迅速行动,强化措施,严把禽类商品入市关,为居民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为把好禽类商品入市关,市工商局专门成立了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领导小组,各分(市)局也都成立了相应机构。市工商局规定,进入各类市场的活禽都必须具有检验检疫证明,已死亡的禽类不得上市销售,对外地进入我市市场禽类进行严格监管。各分(市)局要建立值班值勤制度,加强市场巡查,对上市的禽类做好登记备案,详细记录进货时间、来源、责任人、检验检疫及处置情况,如发现问题,立即向市局和当地畜牧部门报告。同时,工商部门还把监管重点放在了集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及其他销售场所的管理上,对销售的活禽及其产品实行属地管理,严格索证索票,对无检疫检验证明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不准上市交易。

  据介绍,从春节前开始,工商部门即在全市开展了禽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市工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禽类市场管理的紧急通知》,春节期间,还组织执法人员对市区农贸市场活禽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各区(市)工商部门派专人对全市600余处农贸市场每天上市的各类活禽的品种、数量、进货时间、进货渠道、检疫单号码等都进行了详细登记;对发现的未经检疫的上市活禽,按照要求,立即通知市畜牧部门相关人员前往现场检疫,还对南山农贸市场、抚顺路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和华中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等38户活禽摊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登记备案,联系市畜牧检疫人员共对1520只上市的活禽进行了现场复检,确保了各项禽类疫病防治措施的落实,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一个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据介绍,从目前工商部门掌握的情况看,我市各农贸市场禽类商品销售符合要求,未发现违规经营行为,对市场上销售的禽类商品市民可放心消费。(刘锟锋袁丽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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