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据人民日报报道,上海市消费者协会即将改革成为独立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其社会公信力和处置消费纠纷的能力将增强。有关人士认为,此举既是上海市消费者维权渠道的重大改变,也是工商部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
消费者协会作为一个群众性社团组织,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许多地方的消协目前依附于工商行政部门,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工商局处理投诉的信访部门。当消费者由于种种原因与商家产生了说不清、理还乱的民事纠纷时,往往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裁决。工商部门为此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一些重要职能的履行还因此受到一定的影响。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则是法定的非政府组织。它不同于一般到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团,而是经政府授权、具有社会公信力和权威性的地方组织。拟定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与工商部门完全脱钩,由13政府管理部门人员、13消费者代表、13企业和行业代表构成,体现了该组织的社会性。据悉,这一改革方案已报上海市政府并提交市人大讨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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