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山东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广受瞩目的《山东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浮出水面,山东省农信社改革全面启动。
据了解,我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改革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落实股权责任;二是立足社区,面向“三农”,拓宽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三是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制衡,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四是组建省联社。
去年8月,国务院批准我省作为全国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八个试点省(市)之一。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张高丽和省委副书记、省长韩寓群都作了重要指示并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了《山东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方案》上报后,经银监会等部门审核,国务院于去年底正式批复同意。按照政策规定,这次改革,全省农村信用社可获得国家扶持资金155.3亿元,其中专项中央银行票据131.8亿元,用于置换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和挂账亏损,拨补保值储蓄补贴息15.7亿元,2003年—2005年减税7.8亿元。
根据改革方案,省政府将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在目前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基础上组建省联社,通过省联社依法履行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责,不把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权下放给市和县、乡政府。同时,在少数经济比较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资产规模较大的县级联社基础上,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对大部分县的信用社及其联社拟实行一级法人体制;部分县继续实行信用社、联社两级法人体制。不论是组建农村合作银行,还是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农村信用社都将继续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品种,完善服务手段,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林廷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作者:魏震 杨青
来源:大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