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16日,新一届青岛市法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法学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并于2003年12月17日通过《青岛晚报》法治周刊向社会公布。
原青岛市法学会已经青岛市社会科学联合会予以撤消,并经青岛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注销其社团资格。
从青岛市新一届法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并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之日起,原法学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等职务自动免除。凡2003年12月16日以前加入原法学会的会员,愿意加入新一届法学会的,必须按新章程的要求,经审查登记,换发新会员证,依据章程的规定享受会员权利、履行义务。
新一届市法学会是青岛市委政法委直接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由青岛市法学界、政法界及其他法律界人士组成的全市性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将为广大法律、法学工作者提供法学法律研究、交流以及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的广阔空间和平台。欢迎有志于繁荣青岛法学事业,有较强法学研究能力的法学工作者、政法工作者和其他法律工作者按本会章程规定申请加入本会。青岛市法学会地址:香港西路56号瑞丰园大酒店203房间。电话:3877907。(浪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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