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5日电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派出机构将从2004年2月6日起统一更名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局”,简称“××保监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1998年11月成立后,相继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深圳市的派出机构是以所在地城市命名,以城市为基础进行监管。这次统一变更为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命名,进一步明确了派出机构监管区域。
中国保监会派驻各地监管局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保监会授权,对辖区内保险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依法查处辖区内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监测、分析辖区内保险市场运行情况,预警与防范辖区内保险风险,并及时上报有关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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