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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2月5日电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派出机构将从2004年2月6日起统一更名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局”,简称“××保监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1998年11月成立后,相继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深圳市的派出机构是以所在地城市命名,以城市为基础进行监管。这次统一变更为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命名,进一步明确了派出机构监管区域。
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消费需求增长和境内保险公司的快速扩张,保监会派出机构监管工作任务加大。经批准,这次中国保监会新设立大连、青岛、宁波、厦门4个计划单列市及西藏自治区保监局,同时增加500人编制,加强保险监管力量。至此,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达到36个,人员编制17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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