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5日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来自北京市宣武区检察院的消息称,一名涉嫌用性行为录像敲诈的打工妹颜某已被该院批捕。
一个广告公司的老板认识了打工妹颜某,老板和颜某发生性关系时,竟被颜某用事先藏在毛绒玩具中的摄像机录下了全过程,颜某还复制了2盘录像带,并用该录像带敲诈该老板人民币5万元。
受害人金某报案称,自己于2000年与颜某发生了性关系并一直保持到2003年。2003年上半年的一天,有一个男子给金某打电话说:有东西让他看。金某当时没理该男子,之后,颜某打电话让金某去她那儿。金某去后,屋里还有一个男子阎某,当时阎某自称颜某的“老公”并拿出一盘录像带给金某播放,里面是金某和颜某发生性关系的内容。阎某让金某拿10万元钱,否则就把录像带拿给金的家人或同事。双方又讨价还价至5万元。
作者:李罡 陆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