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功能 【 】【大 中 小字】【 】【打印】【关闭】
晚报讯 昨天,四方工商分局与消防大队印制了一千多份《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由工商局代发给各经营业户,要求业户做到三个禁止。 这三个禁止是:禁止氢气罐、液化气罐等违禁燃具进入会场;禁止在明火作业区周围堆放可燃物品;禁止充装、经营氢气球。同时要求经营业户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配备消防器材。 市民如有发现上述违规行为者,可随时向执法人员举报。(格宁丕英)
这三个禁止是:禁止氢气罐、液化气罐等违禁燃具进入会场;禁止在明火作业区周围堆放可燃物品;禁止充装、经营氢气球。同时要求经营业户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配备消防器材。
市民如有发现上述违规行为者,可随时向执法人员举报。(格宁丕英)
相关链接:
下一篇:
新闻网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鲁ICP证 000149青岛新闻网读者留言板 值班电话:86-532-293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