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青岛晚报版面图 > a7 > 正文
练摊有“三禁”违规请举报
青岛新闻网  2004-02-05 00:00:00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晚报讯 昨天,四方工商分局与消防大队印制了一千多份《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由工商局代发给各经营业户,要求业户做到三个禁止。

  这三个禁止是:禁止氢气罐、液化气罐等违禁燃具进入会场;禁止在明火作业区周围堆放可燃物品;禁止充装、经营氢气球。同时要求经营业户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配备消防器材。

  市民如有发现上述违规行为者,可随时向执法人员举报。(格宁丕英)

  

  

页面功能  【 】【 小字】【 】【打印】【关闭

  ■ 发表评论
 
内容
 ■ 超级链接
·中外对决 洋品牌为什么洋不起来?
·通知:周末到天泰奥园看房去!
·爱我吗?爱我就送"来自百盛"的情人礼
·港台内地三部情人节电影超前看[图]
·梅艳芳精彩遗作 热销青岛购物网
·二中留英、澳预科班2月9日开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EMBA正在热招
·手机贺岁片:高端主流新机阅兵(图)
·北京交大MBA学历学位班热招中
 

 相关链接:


 ■ 站内检索

青 岛 啤 酒
感品牌创造价值
百年青啤 盛世庆典
青岛晚报新E代
阳光海健身会所
健康 阳光 海

新闻网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鲁ICP证 000149

青岛新闻网读者留言板 值班电话:86-532-293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