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月29日电(记者温闽)早在春节来临前,家住济南市岔路街的李建华一家就计划好了,要利用这难得的长假来一次驾车异地游。但是,从初二到初五,几天下来,一家人却被随处可见的“节日特价”搞得心烦意乱。
停车要价贵几倍。在孔林门前,虽是大年初三,但是人流量却不减平时。李先生刚停下车,收费人员手拿单子过来了:“15块!”“什么?”李先生怀疑自己听错了,“怎么这么贵?”“你可以停一整天。”收费员面无表情地说。“可是我们看完景点就走啊!”“那就10块钱,有发票!”“我们不需要发票。”“那就5块吧,不能再少了!”
“平时仅需2元的停车费,就这样莫名地被黑成了5块钱,而且还进了个人的腰包!”事后,李先生愤愤地说,“节日停车费到底怎么收,国家就不能有个合适的规定吗?”
在一家看起来还算干净的饭店,一家老小5个人吃早餐,点了5碗稀饭、2碟小咸菜,10个小馒头,末了喊“结账”,“16块。”老板娘回答得很干脆。李先生一琢磨,平时的小馒头,1块钱5个,就算是涨到5角一个也不至于贵到16元啊。他拿过单子一看,竟多收了5个咸鸭蛋的钱。
在泰山新景点天外村,停车费12元,比平时贵7元,牌子上写得明明白白。李建华感觉还能接受,他说,这总比被黑了强点儿。令他高兴的是,天外村景区不收费;进山门票,60元,还比平时便宜了40元。风和日丽下,全家人又照相,又赏景,玩得开开心心。
“‘节日特价’在各地尚没有统一标准。”山东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马九盟说,“每年的春节、国庆、‘五一’等长假期间,有关这个问题的投诉都不在少数,消费者一是要睁大眼睛,问明价格,二是要掌握证据,以备一旦发生问题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