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1月29日电(记者李南玲)
深圳今年将适度调整再就业优惠政策范围和再就业资金支付标准,提高托底安置补贴支付标准,使困难失业人员一旦就业就能拿到上千元的补贴工资。
据悉,深圳市原托底安置中劳务派遣的工资补贴是按照当年最低工资的120%补差;以工代赈为该市最低工资;交通补贴最高为200元。由于深圳市居民生活消费指数较高,以最低工资作为补贴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对失业人员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
为此,深圳市拟定将劳务派遣和企业直接招用困难失业人员的工资,按照深圳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进行补差,使其实际收入达到1411元;对以工代赈的困难失业人员,按照平均工资的50%支付劳动报酬,使其实际收入达到1176元,同时取消原来200元的交通补贴。深圳还将“在劳动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对就业岗位无特定要求,且符合连续失业3年以上并未交纳养老保险”定为困难失业人员的认定条件。
有效岗位不足,是制约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主要“瓶颈”,特别是困难失业人员限于自身的条件,很难通过人才竞争实现就业。为此,深圳拟出台《深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把政府本身创造的就业岗位纳入居民按比例就业制度的规范对象。
深圳市还要求,各级政府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公益性岗位开发列入政绩考核项目,要发挥社区的作用,将任务划分到基层,层层抓好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