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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案破案定期通报 市公安局将每半个月一次新闻发布
青岛新闻网  2004-01-20 03:58:21 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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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起青岛市公安局将正式实施新闻发布制度,每半月进行一次新闻发布活动,同时每个月进行一次治安警情播报。

  据市公安局有关人员介绍,目前市公安局已经成立了新闻发言人小组,今后将实行半月一次的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主动地通过媒体向市民发布重要信息。新闻发布会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治安案件的发案、破案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火灾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民警违纪查处情况。与市民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措施、办事程序、重要治安警示。同时市民关心的重大新闻和需要公开澄清的各类重大事项,也将随时通报。

  同时,市公安局还将在每月第一个星期三,通过媒体向市民播报全市社会治安警情,增强市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参与意识。(王建华段海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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