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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决定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时间
青岛新闻网  2004-01-17 05:12:55 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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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青岛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昨日在八大关会议厅举行。会议决定,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2月17日至21日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长聚,副主任程友新、张先平、孔心田、魏景瑞、马论业、王新春、于锦初、宗和、栾景裘,秘书长邱广茂和25名委员出席会议。徐长聚、宗和分别主持了上午和下午的会议。

  徐长聚传达了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于承玲作的《关于我市2004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审计局局长马青山作的《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傅桂先作的《关于补选的青岛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确定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月17日至21日举行。会议还表决通过了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4年工作要点、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关于补选的青岛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经过认真讨论,会议同意将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议程(草案)、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请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群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永生和市政府、青岛海事法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本报记者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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