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2月17日召开,会期4天半。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青岛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听取和审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青岛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4年计划;三、听取和审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青岛市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4年预算;批准青岛市2003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4年市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补选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八、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