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勤
一部外国电影中,一个年轻男人,第一次走出自己的村庄,到城市去。他乘火车,上了头等车厢,向窗外眺望,看见父母站在小村落的月台上向他招手告别。在火车上,他买了一份面条,那个侍者却给他一份非常糟糕的猪食。他来到一座城市,要了计程车,试着坐到左边,又坐到右边。在一个咖啡屋外边,他喝着啤酒,有点晕,碰倒了一个啤酒瓶,啤酒洒到了桌子上。他点燃一根香烟,抽着。旁边一个女人间断地唱:“你是我的阳光,我惟一的阳光……”他又坐在了船上,欣赏着河水和岸上的风光。他卷入一场追逐,被抓住,又逃出来。夜晚,他跑到舞厅,认识了一个女孩,后来与她上床。这时,远处传来一声狼嚎!
狼嚎一下子将我的思路,推回到荒野。我想到,不管在城市中怎样纷繁地生活,实际上,人类从荒野中走来就好像发生在昨天。正是这样,我惊醒地发现,狼的声音充满爱意,并有一种怀旧情绪。我对它并不陌生,它仿佛已附着在我的血管壁上,结痂泛黑,像一座纪念碑。城市凸现着,我们在里面出没,跟狼没有一点关系。但是,我感到一个非常熟知的过程,在眼前铺展开来,你重新意识到自己,懵懂地生活在城市,或者,你每天都是这样重蹈覆辙,而将自己的由来忘记得一干二净。而这由来,一定又是与狼不可以分开的。如果说,我们的现状,除了遗忘就是遗忘,一点也不过分。进一步想,我们几乎跟电影故事一样,经历了那个男人所经历的一切:走向城市,遇到麻烦,生出痛苦或恐惧等等,由此,我们跟在小村庄的时候,有了根本的区别,我们获得了见识与经验,就此完成了从野蛮到文明的过度。
电影带着我回忆了第一次,我第一次坐飞机,第一次看大海,第一次进酒吧……堆积成山的第一次,将我们的生命烘托出地平线。其实,我们就是从第一次开始,走进了自己的人生。接下来,第一次都变作了第二次,甚至于无数次,即便还会有第一次,注定是会有的,但你已变得漠然而冷酷了,不会轻易被感动了。岁月过去了许多,我居然把许多第一次都忘记了,尤其是第一次感动。所谓的见多识广了,然而,认识与记忆的仓库,是否已经发霉?
我的每一天每一天,没什么新鲜的,从头来,或者继续,从笨手笨脚,到渐渐地熟练,或渐渐地也不曾有任何改变。渐渐地体现为肉体或智力的进化,或衰退,像南方的季节。每一天,不仅贮藏着第一次,而是遍布接二连三和重复。但惟有第一次的经验,是根深蒂固的,迷人的。我从早到晚,忙着类似的一些事情,我比较踏实,安逸,又往往缺乏创造力,也就不会产生勇气。可以说,目前我遇到从没遇到过的事真的不是很多了,即便有,也会不在意。在屡次的不在意中,我走过了四季,乃至于真实的每一天。看来,这世上除了每一天没有别的!
“醒来,起床,梳梳头,下楼,喝一杯,找衣服,拿帽子,上楼抽烟,有人说话,我在入梦。”这是美国摇滚合唱团“披头四”唱的歌。我发现他们唱的歌,大多都是在唱自己的生活,也就是唱一些人人都知道的事情。唱着这习以为常的琐碎小事,我甚至想,无非都是些废话而已。但他们怀抱着吉他,合着双眼,厚厚的嘴唇在灯光下抽动,他们不停地唱着,唱得忘情,而风雨飘摇。那就是他们的冗长而又短暂,烦恼而又快乐的每一天。这样的歌唱,每次都让我想到曼菲斯。曼菲斯在美国南部,分量之重就像那儿的黑人乐队所弹奏的蓝调一样,“我喜欢你走路的样子,我喜欢你说话的样子,喔!苏茜……”我还会想到《猫王在曼菲斯》,这张专辑储存了他过去15年的经验。你呢,可以晨昏都听,小声或大声地听,心烦或安静地听,那种情殇的表达真好。
打开窗户,让我呼吸!而窗外,传来的是割草机震耳欲聋的声响,还有汽车的声音,及工地上不绝于耳的机器轰鸣,其实,我快要被城市的声音给淹没了。那一声狼的嚎叫,勾起了我乡愁般的情感,我怀念那些自然而简单的事实、民间歌谣、用钢笔写信、长镜头里面的背影、一心一意的爱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