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20日晚上8时许,无业男青年王×、崔×、齐×,携带仿真手枪(实为手枪式打火机)、匕首等作案工具,预谋趁夜色在海边僻静处抢劫行人,他们走到鲁迅公园海兽馆附近,看到我市某高校的学生郭××、王××、张××,便上前分别用仿真手枪和匕首抵住三人的后背,并对他们进行殴打、威胁,威逼三人交出身上的钱财。王×持刀将郭××的头部划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并抢去了一部手机;他们又从张××身上搜出4张信用卡,逼迫张××说出信用卡的密码,持卡去附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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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机上提取现金350元。因从卡上提的钱太少,崔×又威胁张××,让其回学校向同学借钱,王×、齐×二人就地看住另两名学生。趁夜色,崔×一路用刀抵住张××的后背回到张××所在学校,并跟其回到宿舍。张××向同学借钱时,悄悄使眼色,同学看出其中有蹊跷,就都说自己没有现金,其中有一位同学机智地说:他有一张卡可以在学校附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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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机上提钱出来,并将卡给了张××。当崔×带着张××一起离开后,该同学马上拨打了110报警。公安人员接到报案后,马上赶至学校附近的那一提款机处等候,果然当场将打算取钱的崔×逮了个正着。
根据崔×的交代,其他两名犯罪嫌疑人也很快都被抓获,部分赃款赃物被缴获。
王×、崔×、齐×三人正当青春的好年华,却因一时贪念,无视法律,任意妄为,走上抢劫伤人的犯罪道路。近日,市南区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对三人依法提起公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戴谦孙娟代君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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