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明给人的第一印象是率直、干练,散发出儒雅温和与雷厉风行相融的独特气质。这种独特气质,与她多年的律师生涯、与她对律师事业的执著追求密不可分。
胡明一直致力于做一个创新型、学者型律师。1994年,在青岛海洋大学任法律讲师的她,走进刚刚成立的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成为一名兼职律师。她代理的第一个案件,便是名噪一时的“某宾馆预谋大拍卖”广告语侵权案。在代理过程中,面对该案取证的种种困难,她开创了以抽样调查结论作为民事诉讼证据的先河,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随之她又就该案撰写了专题论文,在全省律师论文比赛中获奖。
出于对律师事业的热爱,她于1997年选择了做一名专职律师,成为德衡所的首批合伙人之一,并很快担任了金融证券部主任,由此开始潜心研究和探索金融法律服务。这些年来,她主办或指导其他律师为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各大金融机构代理贷款回收、信用证垫款、存单纠纷、不良资产处置等各类案件300余件,涉案标的数十亿元,还以非诉方式帮助金融单位预防金融风险,从而为国家和金融单位及时挽回和预防了大量损失。
多年来,胡明为数十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始终坚持“法律顾问单位无小事”的原则,以其尽职尽责的工作作风、严谨踏实的工作态度和求实求真的工作理念,博得了高度赞誉。
2000年起,胡明担任德衡所执行主任,她又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创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特色管理经验,为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打造德衡律师所品牌立下了汗马功劳。
胡明热心法律援助和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法律助残、爱心助学和妇女维权活动。近年来,在她以身作则地引领下,德衡律师所的律师参加了一系列青少年维权活动,如2000年与团市委联合设立了“未成年保护基金”,在所内设立了青少年维权专线电话“3899612”,全天候向青少年及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提供法律咨询与维权服务;2003年12月29日起,还承担了“山东省青少年维权热线(1600100)”青岛地区的热线服务工作。由此,德衡律师所先后荣获省、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荣誉称号。
对律师事业的全身心投入,使胡明也不断收获一个个闪光荣誉。她先后荣膺了青岛市十佳青年律师、市三八红旗手及山东省优秀青年卫士等称号。在2003年,她从事律师职业10年之际,又被评为“山东省十佳律师”。面对诸多荣誉,胡明这样说:“我有幸选择了律师这一神圣的职业为终身事业。这份职业赋予的使命任重道远,我愿为律师事业奉献我的人生……”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