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我市再次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之际
本报记者王萍
时光如水,岁月如歌。从1993年到2004年,10余年光阴造就了我市响当当的双拥工作品牌。
作为我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的亲历者与见证者,市双拥办副主任王木本感触良多:自1991年6月成立双拥办以来,青岛于1993年、1994年、1997年、2000年和2004年连续5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几个获得“五连冠”的城市之一。这崇高的荣誉凝结着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对人民子弟兵的无限深情,也凝结着青岛驻军广大指战员对驻地人民的无比热爱和支持。
岁末年初,记者深入到驻青部队和全市基层单位采访,时时处处被军民之间那些说不完的情谊而激动着。记者感到,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作为时代的永恒主题,已经细致入微地体现在我市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日益制度化、社会化的双拥工作,折射出时代的进步和军地之间永远不变的水乳交融的情感。
一
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30多项双拥政策法规,以规范各级各部门的双拥职责,使双拥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军地各级组织还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了党委议军会议制度、军地联席办公会议制度、重大事项通报制度、领导干部军事活动日制度等,这些制度与政策法规配套运作,保证了各项双拥工作任务的落实。
作为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度,军地联席办公会议已坚持了13年,每年集中研究为部队解决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从2002年开始,又将以往单纯地方为部队解决问题的联席会议变为军地双方互相解决难题的“双边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军地在建设发展中需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问题,收到了明显成效。
“抓经济不忘国防,把支持部队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在青岛并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制度和实际行动。”北海舰队副政委于常启动情地对记者说。近年来,我市先后投入5000多万元,为驻在郊区、海岛、边远地区的部队解决了道路、交通、通讯等方面的困难,同时还拿出2700多万元,妥善解决了海上航道清障、军事设施安全保密、房地产权属等100多个军地问题,投入3000多万元为部队建设营房并减免了7000多万元建房配套费和网改费。
二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双拥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我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探索双拥工作新路子、新机制———
建立涉军维权法律保障机制。12个区市全部建立起了以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领导小组为龙头、涉军案件法庭为主体、军人军属法律咨询站为纽带的“一组一庭一站”新机制。市、区两级法院依托现行审判管理体制,对各类涉军案件全部管辖,对办案情况全程监督,对涉案军人军属全方位服务。近年来先后解决军人军属涉法问题3208个,处理涉军纠纷600余件,为部队和军人军属挽回经济损失3056万元。
建立优抚对象生活保障机制。2000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对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实行普遍优待,保证了优抚对象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随当地经济发展同步提高。在全省率先实行了优待金社会统筹和优抚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了以社会统筹为基础、以优待储金为依托、以社会捐赠为辅助的拥军优属保障金,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目前城镇义务兵优待金已达到每人每年3000元,农村义务兵每人每年2617元。同时拿出620万元提高了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同期入伍的三等伤残军人定补标准;筹集专项资金684万元建立了优抚对象困难救助金、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困难补助金,帮助优抚对象排忧解难。
建立复转安置工作激励机制。我市驻军多,接受安置任务重,各级党委、政府都把复转安置工作作为稳定部队、(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