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广亮
2003年的最后一天,一个令人激动和高兴的日子。市建管局大厅内座无虚席,数百名农民工平静的脸上挂着掩饰不住的喜悦。这一天,他们体验到了集中发放农民工工资的“美丽”心情。或许他们等待的太久,但这次“集中发放农民工工资”,决不是简单意义上的一次工资发放,它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落实“执政为民”、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心和信心,强烈地传递出市委、市政府“情为民系、利为民谋”的施政理念。
在经济发展驶入快车道的岛城,有着一支举足轻重的建设力量———农民工。他们在这片热土上挥洒汗水,勤奋耕耘,为这座城市的发展与建设默默奉献着心力,作出了巨大贡献。农民工,简单的字眼,然而有着深刻的意义。想到13亿人口、9亿农民,想到沉重的“三农”问题,就应该知道其内涵有多重,意义有多大。他们大多来自周边欠发达的农村,背负家庭重托、亲人希望,来到陌生的城市,靠着不懈的努力获取属于他们自己的血汗钱。但每到年末,总有些企业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显得不情不愿。当群众的合法利益、正当权益被损害时,当社会正义受到挑战时,我们的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对此加以捍卫,将党和政府心系群众冷暖的浓浓感情尽情流露,将“水舟之情”、“血肉之情”演绎得更加精彩。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办好事。值得称道的是,市委、市政府对此不仅领会深刻,而且重在落实,扎扎实实地把“利为民谋”的思想贯彻落实到基层,贯彻落实到与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上去。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上,市委、市政府表现得尤为突出,反复强调农民工工资要按时足额发放,要求各有关部门把这项工作提高到落实“执政为民、稳定大局”的高度来认识。下最大决心,显最大魄力,花最大力气,特别是在“实”字上下了一番功夫,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前不久,我市已成立了由建委、财政局等六部门组成的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曾有62家施工企业因未报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排查情况而上了“黑名单”,并由市建委下最后通牒,如不按照规定执行,(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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