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卫生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了一批对人体有毒害的杂醇油超标散装白酒,市卫生局昨天公布了这些不合格散装白酒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对散装白酒的卫生监督管理,近日,市卫生局对全市散装白酒进行了一次专项督导检查,采样检验26份,结果5份不合格。它们分别是:滋阳路农贸市场东北红高粱酒销售点销售的55度高粱酒,抚顺路蔬菜批发市场双兴滋补百味店销售、辽中县佳泉酒厂生产的40度高粱酒,桑梓路15号醉神散酒坊销售、辽中县佳泉酒厂生产的50度高粱酒和60度高粱酒,南山农贸市场芳香调料店销售、吉林省榆树市湘河酒厂生产的40度东北散白酒。这些酒的不合格项目均为杂醇油超标。
据介绍,杂醇油是制酒过程中原料中的蛋白质氨基酸和糖类分解产生的具有强烈气味的高级醇类,能产生酒的芳香气味,但其毒性和麻醉力比乙醇强,在人体内氧化速度也较乙醇慢,且蓄积时间长,可引起剧烈头痛。我国卫生标准规定,每100ml白酒中杂醇油含量不得超过0.15g。
杂醇油中毒可表现为眩晕、步态蹒跚、语词不清、语无伦次,重者出现口唇青紫、血压下降、心率加快、昏睡、呼吸表浅,可发生呼吸衰竭和脑水肿等心血管及神经系统中毒症状,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和中毒性肝炎。为此,卫生部门提醒市民,购买散装白酒时一定要查看检验合格证明,谨慎饮用。(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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