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严桦)今天来自银监会的消息说,日前,8省(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这标志着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改革、产
权制度改革、经营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据了解,管理体制改革方面,8省(市)实施方案都明确提出,由省级政府承担辖区内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风险责任,除重庆、江苏已建立省级联社外,其余6省均选择省级联社作为省级政府管理本省农村信用社的载体。年内,将有1家省级联社挂牌,明年1月底2月初,其余省级联社将陆续挂牌。
8省(市)农村信用社在产权制度上,选择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以及继续规范完善合作制等多种制度形式,并积极推行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吸收各类经济主体和自然人入股。据了解,2004年,8省(市)将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30家左右,有30%以上的县(市)将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预计经过两到三年的努力,在政策扶持的基础上,通过增资扩股,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将达到监管部门的要求。
政策扶持方面,国家除给予8省(市)部分农村信用社保值储蓄利息贴补,并在税收政策上给予适当优惠外,对8省(市)农村信用社将给予380亿元资金扶持(包括中央银行专项票据和专项借款),以帮助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转换经营机制,逐步走上良性循环轨道。与此同时,各地方政府也结合实际提出了资金支持、资产置换、清收不良资产、打击逃废债等扶持措施。
另外,8省(市)将结合产权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促进信用社形成“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