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救助措施尚不完备、民营银行未来前景无法预测的情况下,没有一个部门愿意为民营银行承担经营上的风险责任。这是避免增加新的风险源和政府负担、维护现有金融稳定的无奈选择
随着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已出现一批从农村信用社和城市合作社改制过来民营
银行,如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部分城市商业银行。但资本完全来自民间,按照现代金融企业要求新组建的民营银行尚未出现。具有民营银行特点的民生银行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和特殊性。虽然国内一些学术机构已经在组建民营银行方面进行了长期试点性多组方案的研究,但从媒体有关报道看,组建民营银行仍然艰难,主要面临三大困难。
认识分歧依然存在
民营银行问题的探讨已有多年,目前各界对民营银行性质上已初步达成共识:民营银行是以非国有资本为主,按照股份制要求组建,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的现代金融企业。之所以要强调银行业民营化改革,旨在彻底消除商业银行在运作过程中政府的干预行为,消除商业银行经营者与政府官员身份模糊的弊端,促进中国商业银行真正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对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仍存在认识上的障碍。主要是对组建民营银行的动机上存在一定误区。如认为民营银行主要是为自身圈钱,即主要为股东提供贷款方便;认为民营银行道德风险很大或者认为道德风险主要集中在民营银行身上;认为民营银行的信用度低,抗风险能力差。
虽然这些观点和顾虑有一定的存在理由,但把这些问题看是成民营银行特有的现象或“专利”是不太公平和客观的,理论和实践都能有效证明民营企业组建银行的目的与结果并非如此。但这些观点具有较大的误导性,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决策层对新组建试点民营银行的信心。
这些值得商榷的观念主要来源于中国长期计划体制下习惯依赖国家和政府信用承担完全金融风险的思维模式;还在于缺乏对现有银行业监管政策法规的深入了解以及对现有监管作用的认识。现有监管制度虽存在一些问题,但也不是如“豆腐渣工程”那么脆弱。以关联贷款为例,国内外大部分商业银行都有对股东的贷款,但股东贷款规模和期限等是受监管部门制度约束的。况且新组建的民营银行普遍定位于为社区服务,资本规模较小的商业银行。在股权比较分散、股东贷款不能超过其在银行投资额的情况下,任何一家股东企业在该银行贷款都是有限的。至于道德风险就更不是民营银行特有的现象,而且是能通过制度设计来降低的,在此不再赘述。
由于对民营银行观念上的误区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所以在没有解决认识上的分歧前,新建民营银行仍要经受耐心考验。
如何试点尚无定论
新建民营银行没有历史包袱,机制新、手段灵活、收益稳健,具有一定的发展优势和品牌效应,对于目前充裕的民间资本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对于改善地方金融服务也有积极作用,地方政府对组建民营银行也具有较高的积极性。据报道,目前除了长城金融研究所组织发起研究的五家试点民营银行组建方案外,全国不少地区都对组建民营银行显示出强烈兴趣,并积极准备。
由于新组建民营银行毕竟是中国金融改革中一项重大事件,涉及许多问题,需要慎重考虑。目前看应该有选择的进行试点,以便风险可控、因地制宜、积累经验、稳步展开。但如何选择试点才能服众,避免出现一哄而起、四面开花的局面;如何使选择的试点具有典型意义,使新组建的银行性质和市场定位与经济环境相匹配,实现效率和风险的适当平衡,既能有效配置金融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又能有效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究竟是新组建民营银行还是通过改制现有中小金融机构更具有效率等等问题,依然困惑着上层决策。在对这些问题尚未找出最佳答案之前,监管当局是不会轻率推出组建民营银行试点计划的。
风险责任不够明确
目前国内一些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风险较为聚集,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是过去体制性和制度性遗留下来的问题所致,没有哪个部门可以负完全责任,也没有理由追究哪个部门的责任。但新设民营银行的情况就不同了,一旦出现问题,舆论往往会把责任集中于某个部门和学术团体。
由于银行业属于风险行业,其风险控制和影响绝非其他一般行业所能相比。尤其是新组建民营银行的设想均为中小银行,且完全市场化运行,国家不可能替其承担完全信用和风险责任。在目前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救助措施尚不完备,对民营银行未来前景无法预测的情况下,没有一个部门愿意为民营银行新的市场准入承担经营上的风险责任。
特别是有关报道称,现有五家民营银行试点研究方案与实际操作中风险防范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有关部门的谨慎态度也就不难理解了。这也是避免增加新的风险源和政府负担,维护现有金融稳定的无奈选择。
为避免这种尴尬局面,建议学术机构与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针对组建民营银行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联合攻关,尽快破解民营银行风险防范和救助这道难题。要努力实现制度创新,为未来民营银行稳健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基础。要体现对民营银行的平等的国民待遇,在注重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创新效率途径,通过效率提高来增强民营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使有关试点方案设计具有更强的操作性、稳健性、规范性和创造性。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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