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继7月份首次发行20年期长期国债后,财政部日前决定再发行160亿元20年期国债。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票面利率按竞争性招标中标利率确定。招标利率上限为4.50%(本次招标不设利率下限),利率变动幅度为0.01%,可以不连续投标。
据悉,本期为记账式(十一期)国债,从2001年10月23日开始发行,10月30日结束。发行结束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同时以现券和回购的方式流通。本期国债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起息日为2001年10月23日,每年4月23日和10月23日支付利息,2021年10月23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本期国债按面值分销,分销对象为经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各类机构,不向社会发售。本期国债不进行非竞争性招标。
另据财政部透露,根据4季度国债发行计划,在本年度的最后3个月内,国家还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三期记账式国债。具体安排是:11月第2周发行5年期国债,12月第1周发行7年期国债,12月第3周发行3年期国债。这三期国债均按年付息。(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