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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骂人罚千元
南京判决首例网上侵权案
2001年10月13日 02:08:40

庆元

本报南京讯备受社会关注的“红颜静”诉网友“大跃进”名誉侵权案(本报曾予报道),近日由南京鼓楼区法院开庭审理。因在网络上公开侮辱网友而引发名誉侵权官司,在我国尚属首例。

  原告张倩(化名),网名“红颜静”,是一名22岁的女孩,在南京一家企业做企划工作,E龙西祠胡同网站版主。被告27岁的俞某,在一家广告公司任职,其“大跃进”的网名在E龙网站上名气很旺。原、被告相识于网友聚会上。2001年8月,一次网友聚会结束,“红颜静”回家后发现刚才还一起打牌的“大跃进”竟在网站公开版上,打出侮辱她的帖子,称其“网络三陪女”、“色情场所的代言人”等等。张倩的男朋友因此与她分手。随后,“红颜静”将“大跃进”告上了法庭。

  法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俞某停止对张倩的名誉侵害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在E龙西祠胡同网站上向原告张某赔礼道歉,法院将在一家全国性网站上公布判决书。被告给付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元。(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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