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讯由于不愿与第三者分享丈夫的遗产,妻子蒋伦芳近日被第三者张学英告上了法庭。此案经四川泸州市纳溪区法院两次开庭审理,于11日上午开庭宣判。法庭当庭判决:驳回原告张学英的诉讼请求。庭审刚一结束,1500余人的旁听席上响起了掌声。
花心男立下遗嘱六万财产赠情人
被告蒋伦芳与丈夫黄永彬于1963年结婚。1996年,黄永彬认识了原告张学英,并与其同居。今年4月,黄永彬因患肝病去世,在办丧事时,第三者张学英当众拿出了黄永彬生前的遗嘱,该遗嘱对黄永彬生前的财产作了明确处理:其中一部分指定由蒋继承,另一部分总值约6万元的遗产遗赠给张学英,此遗嘱经公证机关于今年4月20日公证。
张学英诉称,遗嘱生效后,蒋伦芳控制了全部遗产。她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请求法庭判令蒋伦芳给付她“应得”的财产6万元。
家丑不愿外扬“原配”忍辱含羞
开庭前,针对“蒋伦芳为何知道丈夫有外遇却不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权利”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蒋,已近60岁的蒋称,她在1996年就听说了黄与张同居一事,但心想自己夫妻感情甚好,加之家丑不可外扬,只想尽力挽回夫妻感情,便没有过分追究。直到丈夫打伤她之后,她才向单位反映了此事。
法庭明察秋毫驳回原告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该遗嘱虽是遗赠人黄永彬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形式上合法,但在实质赠与财产的内容上存在违法之处。实际上遗产已没有8万元。同时,公证机关在未查明事实的情况下进行公证,属违法公证。黄在认识张后,长期与其非法同居,其行为违反了《婚姻法》有关规定,黄在此条件下立遗嘱,是一种违反公共秩序、违反法律的行为。
故该院依法作出驳回张诉讼请求获得遗赠财产6万元的决定。(天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