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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统一按时足额发放 教师将有“工资专户”
2001年10月09日 11:40:19

记者孔磊

本报讯从昨天召开的全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困扰教师的工资拖欠问题今年年底前将得到彻底解决,我市各区市将为老师设立“工资资金专户”。

  为确保教师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我市将实行教师工资由区(市)财政统发的制度。今年年底以前,各区(市)要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的部分,划拨上交到区(市)财政,区(市)按规定设立“工资资金专户”,由财政部门通过银行直接将工资拨入教师在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记者孔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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