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他人“打老婆先进” 武汉常某被判赔千元
本报武汉消息以扩散方式诽谤他人的一常姓男子,前天被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判赔1000元精神抚慰金。
常某在与一黄姓七旬老翁发生纠纷后,为其“冠名”为“打老婆先进个人”。
据了解,黄常二人同为某高校校区居民,二人的妻子还是同事。常某常在黄某邻居家打麻将,黄某以其吵闹声影响自己休息为由,建议邻居不要让常在此打麻将。
常某夫妻知晓后,遂于今年4月12日到黄某家理论,双方发生争吵。4月15日,常某起草了一份材料,在辖区内的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居委会等处散发,称“黄某本人具有精神异常的倾向”以及“黄某是单位有名的打老婆先进个人,其妻当初被其以欺骗手段弄到手,多年来生活在其淫威之下”等等。
黄某认为常的言行严重损害了其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将其告上洪山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