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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乱贴乱画有法可依
2001年09月17日 01:52:41

本报记者

本报讯整治令人深恶痛绝的乱贴乱画现象有法可依了。近日,市政府出台的《青岛市禁止乱贴乱画广告规定》明确提出,凡在市内各区违反规定乱贴乱画者,将由城管监察部门责令其清除,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规定》指出,严禁在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和树木上非法张贴广告、标语的行为;对乱贴乱画广告涉嫌伪造证件、非法印刷、发布广告和非法行医的,分别由公安、工商、新闻出版、卫生管理部门依法严惩。

  《规定》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自觉爱护公共设施的整洁,有权制止乱贴乱画行为,对举报和制止乱贴乱画不法行为的,将按照规定给予奖励。(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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