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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数量呈上升趋势 老人再婚不要太匆匆
2001年09月17日 01:52:41

戴谦丁伟

记者近日在采访我市部分法院的婚姻案件时,了解到一个令人深思的现象———再婚老人离婚案数量呈上升趋势。这种现象不仅在市区,而且在郊区也明显地呈现出来,如胶南市法院今年1至8月,就审结了27件属于再婚老人离婚的案件。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们思想观念不断开放,老年人再婚已不再是稀罕事。刚颁布的新《婚姻法》也首次加入相关条文,禁止干涉老年人的婚姻,使老人再婚有了法律上的保障。但为什么老年人再婚质量不高,乃至又诉上法庭寻求离婚“解脱”呢?

  记者通过采访当事人和办案法官了解到这样几个主要原因———

  婚前缺乏了解,结合过于草率。这是再婚老人离婚的最主要原因。许多老人决定再婚时认为自己一大把年纪了,不必像年轻人谈情说爱,只要能一起过日子、做个伴就行了,因此在没有互相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就匆匆结婚了,这给婚后双方不合埋下了隐患。市北区法院日前审结的一起再婚老人离婚案中,双方再婚竟不到一年,期间又分居半年,原因就是婚后很快发现性情不合并导致互不信任。

  再婚动机的“经济因素”太重,是有些再婚老人夫妻间关系不稳定的重要原因。如市北区法院近日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案件:原被告均已年过七旬,三年前二人再婚,但婚后双方都想在经济上沾对方的“便宜”,最终自然是两人分手的结局。

  另外,“子女问题”一定程度上也是影响再婚老人生活圆满的关键因素。有的再婚老人心中容纳不下对方子女,看到老伴为其子女花点儿钱就觉得吃了亏,尤其对双方身后财产问题各执己见、各自偏袒自己的子女;还有的子女对父亲或母亲再婚不是真诚祝福,而中从中作梗,更加速了再婚夫妻间矛盾激化。

  以上这些现象,给正在或希望再婚的老年人清楚地提出了告诫:老年人再婚要树立正确、健康的婚姻观,不要觉得年老了就忽视感情基础这一婚姻的真谛,只有把感情作为主要砝码,才能保证再婚的质量。另外,老人再婚前可将各自的财产分割清楚,或使用公证这一法律手段,以避免日后引起双方纠纷。(戴谦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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