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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公司整合中 驾驶员利益有保障
2001年09月12日 01:19:55

记者高迪

本报讯市政府近日出台的一项规定给出租车司机带来了“利好”:因出租车公司间整合而办理有关变更手续时,出租车司机不需缴纳任何费用,如果在办理手续时影响了正常经营时间,还将获得400元的一次性补偿费。

  据了解,今年4月25日市政府颁布的《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企业监督管理规定》中要求,出租车公司的经营规模至少应达到150辆。规定实施一年后经营规模仍未达到150辆的出租车公司,将与别的公司合并。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马永刚科长昨日介绍说,公司被兼并而需要办理有关车辆变更登记等手续的出租车估计有4000辆左右,占我市出租车总数的近50%,这些出租车所需办理的有关手续将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公司负责统一办理,司机不需缴纳任何费用。因办理手续造成驾驶员暂时无法经营的,由公司发给一次性补偿费400元。办理的手续包括签定合同、换营运证和行车证、喷刷新门徽等,整个过程不会超过2小时。办理变更手续的出租车与原公司签定的合同由新公司承继,直至合同期满为止。(记者高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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