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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点工将有“保护政策” 规定工作时限公布工资底线
2001年09月12日 01:19:55

记者潘修雷

本报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昨日透露,我市将出台保证钟点工劳动权益的规定。据悉,目前钟点工法定工作时间已经确定:每天不超过4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28小时,若超过这一时间限制,用工单位就应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并缴纳保险,另外,钟点工的最低劳动报酬标准目前正在制订中。

  据介绍,目前岛城约有1万名钟点工,有些用人单位在钻现行劳动政策的空子,打着钟点工幌子,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也不缴纳社会保险金,却让劳动者每天工作4小时以上,有的甚至每天超过了10小时。即将出台的有关法规除规定钟点工每天劳动时限外,还将每年向社会公布每小时用工最低劳动报酬标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给钟点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此标准。同时,下岗、失业人员从事钟点工行业,可依法参加养老、医疗保险,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具体参保办法目前正在制定中。(记者潘修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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