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10日电手机产品即将被列入《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消费者今后如果对所购买的手机质量不满意的话,将可以享受到包换、包修、包退的服务。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关于手机“三包”的规定及实施细则已由国家质检总局修订完成,并将于本月内公布实施。
据了解,目前消费者买手机只能在1个月内包换、1年内包修,但如果对手机质量不满意却不能退货、退款。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手机产品在销售、维修服务体系中存在着严重缺陷,如手机厂家对维修点的人员培训不够,手机一出现大毛病就要送总部,拖延时间较长;部分维修点“斩客”情况严重;个别经销商销售假冒伪劣和“水货”手机等。此外,手机不能实施“三包”服务也一直是近两年来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
1995年,国家有关部门出台《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电视、冰箱等18种价值较高的耐用消费品和部分农机产品作出了“三包”规定。移动电话因当时在我国普及程度较低,未被列入其中。近年来,随着我国手机用户数量的迅猛增长,手机质量和售后服务成为消费者日益关心的问题。去年10月,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推动下,康佳、海尔、TCL、熊猫、波导、大显、厦华、索尼等8家手机生产企业曾公开承诺,对出售的手机产品实行“三包”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