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今日专电日前,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女巨贪夏玉容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审判,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追缴人民币272万元,美元37453元,上缴国库。
被告人夏玉容原为弓矿公司总工程师兼科技质计处处长。1996年3月至2000年8月,夏玉容以重点奖励质量攻关的有关人员为由,要求综合科科长涂某将从弓矿公司财会处领取的奖金,按设定人员及数额发放后,所剩余额由她保管和使用。其间,她收取人民币662万元,涂某以科技质计处及所属班组人员的名义制作假奖金核销。以这种方式,夏玉容先后占有奖金752万元。她还收取个体小矿点送交矿石计量的过磅费15万元,据为己有。综上,被告人夏玉容占有各种款项合计人民币767万元。另外夏对人民币261万元及美元37453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庭审结束后,被告人夏玉容对宣判结果不服,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