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消息记者昨日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反贪局历时数月侦查,原海关总署调查局副局长王立伟涉嫌受贿一案已在近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今年3月初,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接到海关总署纪检部门举报:海关总署副司级干部、调查局副局长王立伟有受贿嫌疑。
东检反贪局接到举报后随即就王立伟涉嫌受贿一案展开秘密调查。侦查员发现,王立伟在北京至少拥有4处住房。3月15日,王立伟被抓获。
据介绍,王立伟就任海关总署调查局副局长期间,涉嫌收受贿赂35万余元:1996年三四月间,王立伟前往天津海关,授意天津海关有关人员,帮助香港某公司在天津海关走私通关,并于事后收受贿赂人民币14万元用于购买菲亚特尤诺轿车一部,收受价值1万余元的摩托罗拉8200型手机一部;1996年,王立伟在办理深圳某副食品进出口公司走私案件过程中,向深圳某公司总经理杨某索取贿赂人民币10万元。王立伟用这笔钱在昌平龙华园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1996年,王立伟收受新加坡某公司贿赂人民币10万元,许诺为这家公司与宁波海关办案人员疏通关系,打听情况,后因被告知此案涉嫌走私,害怕“出事”,遂将此款退还给中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