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6日电交通银行为了保障公开、公平、公正地代理发行“华安证券”投资基金,杜绝各级代销机构可能发生的“黑箱操作”,维护基金正常的发行秩序,确保基金发行成功,专门制定了一系列的保证措施。
目前,交通银行已专门制定了相关的基金发行工作纪律。工作纪律明文规定,严禁有以下5项行为:一是全行各级代销机构(包括总行、代销分行和代销网点)的领导和行员在基金发行期间,购买基金;二是全行各级代销机构在基金发行期间没有设立基金发行督察员,以及擅自截留、或滞留认购额度号;三是全行基金代销业务人员在办理基金发行时,向别人承诺为其购买、或为其创造优于他人的购买条件;四是全行各级员工向外泄漏尚未对外正式披露的发行工作秘密;五是全行基金代销业务人员在办理华安创新基金发行业务时,捆绑推销与华安创新基金发行没有直接关系的业务(如一定期限的存款、贷款、代收水电煤气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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