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生活导报>>四版
广场“臭鱼烂虾”被处理
2001年09月02日 02:33:52

李基超

本报讯在市南区老年人健身广场上晒臭鱼烂虾(本报8月15日报道)的鱼贩子,近日被市南城管一中队依法处理。

  据市南城管一中队张队长介绍,在市南区老年人健身广场上偷晒海产品的鱼贩子,分别来自南山市场和市场一路的干海鲜市场。这些人常常趁天气晴朗,偷偷跑到广场来晒海鲜。按照《青岛市禁止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城管部门将对这些鱼贩子处以100元至200元的罚款,并依法没收其非法经营工具及商品。(李基超)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下一篇:

今起实行的旅游保险新规定“优惠”游客不买意外险也能索赔
 

网站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主编信箱

青岛日报社/青岛新闻网 版权所有 电话:86-532-2865859转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