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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四县官一齐被捕“7?17”特大透水事故渎职贿赂及涉黑问题仍在深入调查中
2001年09月01日 11:13:35
本报南宁消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严肃查处广西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的指示,国务院调查组在广西自治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配合下,事故调查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的直接原因现已查明,有关责任人被依法逮捕。

  国务院调查组在矿井水排干之后,立即展开事故原因的调查。调查组确认事故发生的时间为7月17日3时40分,地点是龙泉冶炼总厂所属拉甲坡矿9号井标高—166米平巷的3号作业面,认定这是一起由于矿业秩序管理混乱,长期非法开采,以采代探,乱采滥挖,违章爆破而造成的一起特别重大的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地方政府一些官员与矿主相互勾结,采取非法手段,隐瞒事故、封锁消息达半月之久,性质十分恶劣。

  国务院调查组在查明事故原因的基础上,通过对事故责任的分析认定,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公安机关已对原龙泉矿冶总厂总经理黎东明等11名嫌疑人以重大事故责任罪依法逮捕。检察机关已对滥用职权、故意隐瞒事故真相的原南丹县委书记万瑞忠、原县长唐毓盛、原县委副书记莫壮龙、原副县长韦学光等4人依法逮捕。与事故相关的渎职、贿赂及涉黑问题,仍在深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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