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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促进就业资金用于再培训补贴
2001年09月01日 01:15:14
市政府将设立“促进就业资金”,用以大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的再培训补贴等方面,这是昨日记者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得的消息。

  据介绍,“促进就业资金”的用途有: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公益性岗位开发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险补贴;大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协保”人员的二次培训补贴;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开业贷款担保资金;非正规就业人员商业综合保险补贴;国有、集体困难企业在岗职工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岗位补贴和奖励等。

  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说,“资金”的主要来源是: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与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后,市财政原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的部分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部分的50%;用人单位使用外来劳动力缴纳的富余职工安置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变现收入原则上按10%提取部分;当年收取城市人口增容费的30%;市财政当年新增财力按一定比例提取的部分;社会捐赠及其它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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